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及物流运输散湿盐至
新浦化学(泰州)有限公司服务采购的公告
一、采购条件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及物流运输散湿盐至新浦化学(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化学”)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项目业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二、采购方法
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销售及物流运输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散湿盐至新浦化学。
(二)项目服务期:两年。
(三)服务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至新浦化学。
(四)服务限价:最高限价49元/吨(不含直发、结块处理费用)。
(五)服务标准:
1、销售服务
(1)负责每月从新浦化学获取销售订单,并确保月度订单价格不得低于新浦化学同类客户价格。
(2)负责每月销售的货款回笼,确保当月开票、当月回笼资金,现汇率不得低于70%。
(3)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协调处理,确保销售产品不退货、不扣款。
(4)年销售量确保在55万吨以上。
2、物流运输
(1)按发运计划及时安排船只,均衡发货。
(2)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运工具。
(3)负责到货后的码头卸货、产品入库,无滞港费产生,不得出现任何亏吨情况。
(4)负责节假日等应急期间的运输调剂响应,严格按照物流要求,提供应急保障。
(六)服务考核:
(1)按照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实行每月考核。首月未完成服务内容,扣除履约保证金50%,连续第二个月未完成服务内容,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2)其他条款按照运输合同和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二)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备案证明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每年船只运输散湿盐业绩在40万吨以上(提供全部散湿盐船只运输业绩合同复印件及2023年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023年散湿盐船只运输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累计数量提供达到40万吨,剩余业绩数(备查)在发票清单中体现即可,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模糊无法辨认,则不予认可,发票清单明细至少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数量、甲方名称。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3日0:00至2024年4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在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http://cgpt.jssyjsgf.com/)门户首页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正在报名项目”中搜索本项目,点击“立即报名”,报名后在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3日0:00至2024年4月17日17:00。
(二)递交方式、地址
投标响应文件采取线下方式递交,递交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苏盐井神营销总公司综合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联系人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项目业务的联系人,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电话通知联系人。
七、其他
(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官网上发布。
(二)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http://cgpt.jssyjsgf.com/)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平台完成注册、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方式:http://cgpt.jssyjsgf.com/
(三)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要点等项目文件要求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李工、薛工
联系电话:13952377958,15189653640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